【山东法制报】诸城市人民法院“三个聚焦”全力打击拒执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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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 ||
9月24日,《山东法制报》以“‘三个聚焦’全力打击拒执犯罪”为题报道诸城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相关做法。 诸城市人民法院“三个聚焦”全力打击拒执犯罪 面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总有人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执行,以为即使不履行义务,法院也只能采取拉黑、限高、拘留等措施,拖一拖、靠一靠就挺过去了。殊不知,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近年来,诸城市人民法院科学统筹、精准发力,聚焦“业务能力”“流程规范”“协同联动”三个关键点,着力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先后移送、办理拒执犯罪案件11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聚焦“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拒执犯罪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干警识别线索、收集证据的能力水平,准确甄别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逐案逐人登记造册,逐案搜集犯罪证据。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长期失联的,提请公安机关协助侦查,移送有关犯罪线索,为稳准狠地打击拒执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流程规范”,在法院内部成立惩治拒执犯罪工作领导专班,执行局指挥中心定期组织刑庭、执行局专员和拒执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打击拒执犯罪的整体效能。 聚焦“协同联动”,牢固树立“ 一盘棋” 意识,加强执、刑协调,执行部门发现线索、搜集证据,刑事审判部门初审核查。深化外部联动,法院执行机关配合当事人获取线索、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固定证据,对拒执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张某与朱某系朋友关系,自2014年7月起,张某以经营需要为由多次向朱某借款,除支付部分利息外,本金一直未还,也未按约定按月足额付息。朱某多次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朱某见张某毫无还款的意思,便于2016年4月将张某诉至诸城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朱某借款本金及利息8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8月,诸城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两处沿街房的租金并向承租人高某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由高某协助执行扣留(提取)张某在高某处的租金等收入。2018年11月,张某明知高某有协助执行义务,仍谎称母亲生病急需用钱,从高某处骗取租金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张某又将其中一处沿街房租给王某使用。张某有能力履行却故意隐藏、转移财产,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2年3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张某到案接受讯问,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于当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同年9月,检察机关以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诸城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张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取得了朱某的谅解。 诸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在审理阶段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取得朱某谅解。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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